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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狂是怎样制造出来的

1998-03-3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吕贤如 马津京 我有话说

有位一向认真工作的朋友突然想做传销,来找我们商量。她理直气壮地说出四点理由:一、这家传销公司有执照、合法;二、传销见效快、回报高、省力、没风险;三、公司有政治后台,可靠;四、公司正规:有办公大楼、老师讲课、计算机查询、依法纳税。为了弄清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她着迷,我们和她一起听了一次传销培训课。

步入这家公司,只见人头攒动,人声喧哗。里面多是二三十岁、三四十岁的年轻人,也不乏六十多岁的老人;有油头粉面、浑身珠光宝气者,也有衣着简朴的下岗或退休职工。像我们那位朋友一样,很多人进门时满心疑惑,出门时跃跃欲试。

在当前社会上警惕传销欺诈行为的不断的提醒声中,讲课者通过什么方式,打消了人们对传销欺诈坑人的警惕性,使人甘愿一掷千金购买产品、投身传销呢?这堂课有助于我们揭开这个谜。

诱人上钩第一步:从最佳切入点引出传销

传销培训课开始了,讲课者衣冠楚楚,一脸真诚,颇具绅士风度。他受过训练,嗓音圆润,态度谦恭亲切。他还善于应付各种情况,比如开场时的一幕:

“朋友们好!朋友们午安!(应答稀落无力)有句话,打起精神来,喜事自然来。朋友们,让我们打起精神来,朋友们,好!朋友们,午安!朋友们,发财!啊,一说发财就有劲了。”(台下气氛开始活跃)

他先是大谈发财,显得自然又极富煽动性。诸如:

“1998,就是199发,今年就是发财之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谁不愿意送年迈的双亲出国旅游,谁不愿意送自己的后代进最好的学校,谁不愿意在年底将自行车换成小轿车?”

“上班族要受人管,每月只领很少的那点钱。我们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自由自在地做挣大钱的事业?”

这些话看似闲聊,其实是他精心设计的引出传销话题的切入点,他随之谈到:

“为了实现您的理想,必须转变观念、抓住机会。我们的事业没有风险,只会赢、不会输。只有赚,没有赔。我们的公司为您提供机会,帮助您实现自己的愿望,为您送来开启成功大门的钥匙!”

这样,他在人们不知不觉中造成一种错觉:似乎传销和发财有天然的联系,似乎要发财的最好选择就是传销。其实,传销不过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国家工商局在1997年1月10日公布实施的《传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传销企业不得对传销员的工作性质、收入……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诱人参加传销及购买产品。”显然,讲课者是在为下一步动员人们掏腰包参加传销打下基础。

诱人上钩第二步:迂回曲折进入实质内容

传销是一种销售方式,谈传销势必涉及产品。讲课者有关某种产品性能高超、20天就可以治好牛皮癣、白癜风等顽症的说法,有人名、有情节,加上他绘声绘色的描述,就像生动的现场报道,很容易让人相信。

但记者想到《传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传销企业不得对……传销产品的质量、用途、产地、使用效果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诱人参加传销及购买产品。”不由得更加提高警惕。

介绍产品后,讲课者说:“有了好东西要与朋友共同分享。退一万步说,您即使不再发展下线,产品也可以留下增进自己的健康。”

听起来合乎人之常情、顺理成章的这几句话,其实是在人们不知不觉中的又一次有意误导,让人觉得掏出一笔大钱买他的产品也是很合算的。

这样,讲课者就以自然而能够使人接受的方式暗示了在加入传销前须购买产品的要求,为迈出诈骗钱财的关键一步打下了基础,为传销欺诈行为悄悄地创造着赖以生存的条件。

当然此时听众更关心的是如何从推销好产品中获益。

但是讲课者却转了话题,扯到了麦当劳:“1994年麦当劳已达到了两万五千家。如果从一家得到1000元,麦叔叔就坐收2500万元。”

继而向听众提问:“请告诉我,您是否为成功而来……”

接下来是使人人听了都很舒服的话:“让我们把麦叔叔干掉(他擦去用粉笔写的M),请您上!(台下传来会心的笑声)您可以不要这么多,您只要有25个下线,每月就是25000元。”

他问眼前的听众:“这位大妈,您满意吗?大妈满意……”

但他却说:“我们公司有30个经理、3个总监,他们的月薪是几万元、十几万元,大妈一听该不好意思了:我才两万五……”

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吊足了人们发财的胃口,他才说:

“再来说参加条件:年满18岁,有介绍人,是公司消费产品的爱用者,至少要买2360元的产品。不好意思啊……”其实,《传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经批准的传销企业不得以缴付入会费、保证金或者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等作为参加传销的条件。”讲课者一句“不好意思啊”,就把庄严的法规轻巧地遮掩过去了。

当然他并非真的不好意思,只听他继续说:

“小舍小得,大舍大得,不舍不得……”

“按传统观念,消费者只是花钱的人。只有传销才改变了这点。您花了一笔钱,既是消费者又是投资者。您想想看,是不是很值?”

至此,明眼人听出,他说了这么多,实质性的内容只是一点:参加传销是有条件的,而实质性的条件只有一条:至少花2360元购买产品。

有他前面谈过的月薪几万、几十万元做对比,2360元在人们心中的感觉神奇般地缩小了很多,花钱买产品的要求变得可以接受了。

“既是消费者又是投资者”,这真是个很新鲜的字眼,好比把一张钞票“克隆”成了两张,一张用去买东西消费了,一张用去投资获取回报,确实诱人,只是怎么可能?但由于这种说法迎合了当时听课者的发财心理,在前面所讲内容的层层铺垫下,人们此时已是宁愿信其有而不愿信其无了。

于是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源源不断的上当者,大批底层传销商心怀“既是消费者又是投资者”的梦想步入传销之门,结果不要说当不成投资者,甚至连消费者也当不成。比如,从事传销6年之久的北京的穆女士在2月27日北京台的电视节目中,给人们看了她在传销中花500多元买了却无法用、无处退的照相机、至今沉睡在抽屉中的假名表、花了两万多元但物非所值的床垫等物。

河北省石家庄市北国商城职工盛石强来信说:“1997年初,我被自诩为‘爽安康传销大王’的李道良诱骗做传销,梦想着发大财,结果落得倾家荡产,家里至今还压着十几台机子。我找李道良退机,他不但不给退,还于1997年12月27日雇佣三个打手将我打伤,并用大砍刀逼我写下多张近十万元的欠条……”

诱人上钩第三步:编织发财美梦鼓动加入传销

当然,听课者对前述种种问题并不知情。他们这时关心的是:买了产品后能否发大财。讲课者顺势鼓动人们参加传销:

“通过我们公司的制度,可以实现您的理想。您发展了A、B、C三个人,这是您的主生产线,”他加重语气说,“生产线的,如果他们每人消费3000元,您从他们那里各自提取收入的20%,即三个600元,其中你得1200元;A发展A’,A……,B发展B’……,C发展……,A、B、C三人各自再发展3人共是9人,这9个人各自再发展3人,A’发展A1’,A1……这都是您的副生产线,您从他们那里每人提取收入的10%。”

“您发展到10个人、销售业绩达到3万,您就是组长了,您可以再提3%;您发展到27个人,销售业绩达到8万,您就是主任了,您还可以再提……您的业绩达到220万,您就是董事了,您可以从公司营业额中提成2%,公司免费给您买辆20万元的车,免费供您出国旅游一次。如果公司营业额是5000万元,您就提100万元,您就是真正的大款了……”

“实现这一切,您只需介绍3个人。”

讲课者煞有介事、有板有眼地说着、算着,数字、字母写满了一黑板,使在场者仿佛看到自己真有一条“钱币生产线”,源源不断地为自己生产出大堆钞票。

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冷静下来一想,传销不过是一种销售方式,那几万、十几万的巨额利润从何而来?不过是以百分之几百的暴利把产品卖给众多下线,公司、上线再把暴利瓜分———利润出在下线身上。

但是到了此时,听课者已经头脑发热,难以冷静而客观地算帐了。穆女士在2月27日的北京电视节目中回忆了参加传销培训后的感觉:似乎不加入传销就是没脑子,只想着舍不得孩子就套不着狼,把准备给女儿买嫁妆的钱也花了,与丈夫没少吵架。

盛石强在来信中谈参加爽安康事业研习营培训的体会是:“在这狂热的惊涛骇浪中,很快就迷失了方向,迷迷糊糊地卷入这场黑色的旋涡里。”

当然,做传销也确实有发财的,盛石强说:“通过这次教训我彻底醒悟了:(传销中)绝大多数人的倾家荡产和低收入,支撑着少数几个人的高额奖金。”

“‘上船方知船上事’。一位姓秦的先生说出了我们的共同体会:在传销公司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多,得到的只有两样东西:一身的传销经验和一身的欠债。”湖南隆回县技术监督局计量所干部赵强说,他曾经是一家传销公司二线总裁。赵强说他做传销一年多,损失达六七万元。

“那诱人的奖金制度其实满是陷阱:在没有收获之前传销员要不断付出金钱、时间和全副精力;升上级别,网络运作不理想时还得不断付出,不断销售产品,”赵强说,“而我参加的这家公司在内地的巨额利润却通过私人银行帐号不断汇往香港,进入公司老板的腰包。1996年7月间,这家公司老板悄然往香港私人户头汇去两千万元巨款,这使我明白传销的倍增原理是:多数人的失败低收入,在支撑着少数人的高收入。这其中奥妙,大部分人要干了几个月后才能慢慢明白。”

为了保护消费者和底层传销员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工商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发布了《传销管理办法》,其内容除前述外还有很多,比如,第十七条规定:“传销企业不得强制安排传销员发展下线人数,或者根据发展下线的人数计算报酬。”第二十二条规定:“消费者因传销产品的质量问题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传销企业或者传销员提出退货或者赔偿请求,传销企业、传销员必须予以退货或者赔偿。”“传销企业、传销员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应当即时清结,禁止预付款交易。”但实际上,有的传销企业完全无视这些规定,或严重违反了这些规定。

诱人上钩第四步:粉饰包装自己

传销欺诈行为的策划组织者自然明白个中骗人奥妙。在讲课者向人们推销了产品,鼓动发展下线之后,便开始为自己涂脂抹粉,以打消人们担心上当坑人的顾虑。

自我粉饰的讲课内容大致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信誓旦旦、大谈仁爱道德,宛如一名传教士。比如:

“我的台湾教员讲了19年的传销课,他说,传销不光是得财,主要是学做人。”

“传销经营要实在、健康。上线对下线要实在,要对朋友充满真诚、爱心,帮助朋友发展下线、走向成功。我们公司是个充满爱心的大家庭。只有您发财了,我才能发财,我发财了,也要帮您一起发财。各位就是我的亲人……”

“让我们用深情的目光看看我们身旁充满安祥自信的上线吧,是他们为我们带来了这次机会,他们是我们的恩人,我们都要感谢他们。”

另一部分是出示证据表白自家公司可靠,但所谓证据却是拉大旗作虎皮,令人不免感到荒唐,如果不仔细分析也会上当,比如:

“大伙儿干什么都想稳定,是不是?这一带地处首都市中心,人称红区啊,做买卖还要政审合格,在这儿办传销,能不是最稳定的公司吗?”

“现在,传销在很多地方都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北京的传销企业有18家,只有我们这家在北京有总公司,有的公司营业年限只批了2年,这家公司一批就是100年啊!北京搞地方保护,不保护这家保护谁?”

只要稍加推敲,就不难发现其说教漏洞百出,比如:

这种以公司所在地来证明该公司可靠的推理,实在是荒谬之极。

我们要了好几次,上线才找来报上刊登的工商局公告的复印件,而那上面只批准了一家与这家公司名称相同的公司从事单层次传销,而不是多层次传销。《传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单层次传销企业从事多层次传销活动。”两种传销都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而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区别在于,单层次传销企业只能发展一个层次的传销员,而多层次传销企业则可以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传销员,也就是说,单层次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无权发展下线。仅此一点即可看出这家公司有什么可靠而言!

诱人上钩第五步:传授手法鼓起信心

这时的课堂上,广大听课者能不能把想法变成行动,是这位讲课者最关心的,否则,老板怎能在每月3000元的工资外,又支付他600元一次的讲课费呢?(上线告诉他们这个信息,只是为了吸引他们参加传销。)

讲课者开始传授一些并不高明的手法,比如:

“发展下线时,可能有人会说,公司好、产品好、制度好,我就是没口才,这是理由吗?有一个人口吃,在台湾向一家书店老板推销一本书,说:您要不、不、不、不买这边书,我就、就、就、就念给您听。老板说:你别念了,我都买了。我们的口才再差,还能差过这位口吃的人吗?好,这块绊脚石搬走了,没有什么能挡住您。”

接下去,讲课者提高了嗓门,一个劲儿地给听课者打气,比如:

“我们公司的某某某去年7月加入传销,4个月就得了10万元……现在她有1200个下线,月薪5万元。”

“让我们去实现改变人生的理想。”(他问讲台前一名听众)“这位大姐,可能吗?大姐说了,可能。这个梦想平凡而伟大啊。大姐您一个月发展一位能做到吗?大姐说能,您发展的下线又发展,您半年就是64个下线,贵在坚持,大姐,您能做到吗?好,让我们给以鼓励的掌声。”(此时台下气氛活跃,掌声随之而起,讲课者已近乎声嘶力竭)“这样大姐一年就能发展到1024个下线,业绩达到236万。大姐一年后将成为我们的董事,为我们未来的董事鼓掌,这是真正的英雄。”

至此,记者开始明白,为什么在风靡传销的地方,人们总是不时受到这种传销活动的骚扰:

一位朋友的父亲是老干部,住在长春。有人来看他父亲,硬是留下了一台健身器,还说了一大堆理由,什么您革命一辈子了,到老该保养保养了,这健身器怎么怎么好,您要是拿不出这两千多元钱,我给您出,大有对方不买就不走的架势。他父亲无奈,想人家也是一番好意,只得掏了钱。如今这器械备受冷落。

一位同事说,有一段时间一个在北京工作的同学天天找她宣传———不是登门就是给她打电话———说某种保健品多好多好,找得她整天不得安宁,最后她不得不花几百元买份清静。

一位同行有个亲戚在四川,这亲戚至今看到那买来的健身器就生气,原来这是出自那亲戚的老朋友的极力推荐,这亲戚认为,老朋友推荐的还能有错?不想,这种传销使自己上了老朋友的当。

此时我们身边的上线已直言不讳:一个说,要发展下线必须拉他听课,不听课,发展一个死一个;另一个反复叮嘱说,记住一点,回去千万不要和丈夫说让他干传销,我就有这个体会,你一说,他该说了,传销是违法的,骗人的事咱不干,只是把他拉来听课就行了;第三个说,京郊密云有个农民,光一个星期天就挣了上万,他不说拉人听课,只说去进城玩,小面包从密云一下拉了40多人来听课,课后就发展了20多人。

传销的对象只能是熟人、亲友,耳闻目睹这些传销商们对待亲友的卑劣行径,一种厌恶之感油然而生:为了捞取暴利竟然如此不择手段!再对照讲课者在前面第二步中“有了好东西要与朋友分享”、在第三步中关于要对朋友真诚、第四步中有关上线是恩人等宣传,厌恶之余,不是也感到几分滑稽吗?

走出梦境

当有的人沉迷在传销中不能自拔时,赵强尽管还没倾家荡产,也已决心洗手不干。赵强一度在一家传销公司中干到了二线总裁。传销员序列从下到上分为几个等级,在那家公司中二线总裁级别仅次于顶尖传销员。这种地位使赵强对传销欺诈行为的欺诈性看得比较清楚:

“如果不听传销培训课,我根本不信传销,”赵强说,“当初我们都是迷迷糊糊被人‘拉下水’,经朋友介绍,听了传销课,我觉得讲得有道理,特别是认为当了经理、总裁后待遇优厚,可以坐享其成,以为是致富的理想方法。现在才知这是骗人的鬼话。大部分传销员都是听课后才参加的。每次听课的有一二百人,课后参加的有三五个、十来个。有的听了五六节课才参加,有的琢磨来琢磨去,一两个月后还是参加了,大家都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参加传销的。

“但一参加进去就身不由己。我们参加一段时间后,那家公司不再像讲课中那样说的支付工资,总是说没有钱,以后再来算帐。这时大家都已投了钱,心想着公司鼓励传销员的话:不到长城非好汉,只有努力发展下线,努力讲课,以挽回损失。结果是越陷越深:想发展,就得带人听课,自己花车费、往里垫别人买产品的钱。一年中我至少为公司赚了50多万元,可只从公司得到8000多元的收入,亏了六七万元。

“知之愈多,痛之愈深。直到当上了二线总裁并且干了一段后,才看清了这种传销是怎么回事:只有公司老板和最核心的几个人十几个人赚钱,其余的传销员几乎没有不亏的。一般的亏五六千元,一上线(即参加传销)就要亏3000元,因为得花3000元买台机器,最多的亏十几万元。以我当上二线总裁的级别都吃了亏,别人也就可想而知。

“我干传销这一年,除了甜味没尝到,各种滋味都尝到了,我向父亲、亲戚、朋友都借了钱,精神上、经济上的负担都很大。我们四周———隆回县、洞口县、武岗市、邵阳市、邵东县一带,参加传销的大约有五六千人,现在发觉这种传销是骗局,都没人搞了。

“如今我又回到原单位上班,痛定思痛,我的亲身体验是,这种传销是劳民伤财的事,会给传销员造成家庭不和,朋友关系破裂。参加这种传销,害己也害人,这种传销决不能再搞了。我这一年参加传销最大的感受是,不能指望通过这种传销致富,走这条路也发不了财。否则,最终自己吃亏,连老本都赔进去。在这里我真心向仍执迷于传销的朋友说一句:‘多一份理智,少一点狂迷’。希望人们听我的劝阻,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我把亲身经历和体会写成文章发表后,接到了山东、贵州、浙江和北京的来信,都说,你讲传销课讲得那么好,干到了总裁级别,不应该不干。我回信说,怎么不该,谁给我垫那赔进去的六七万元?我已经吃了亏,不能再讲课去骗人了。”

课散了,热情的上线们引导听课者去体验这家公司的产品,人流几乎涌满放置各种产品样品的体验室,看到有人要走,上线们又热情挽留、引导他们去参加交谊活动,交谊活动中上线们有的大谈自己的发财经历,有的拿出电脑打印的工资条表示自己说的是真话……

单听讲课和感受公司里那痴迷于发财的气氛,会听得晕晕乎乎,似乎梦想就要成为现实———自己马上就会暴富,难怪朋友曾得出参加传销的四点理由。

步出这家传销公司大门,已是夜幕低垂。经过上述分析,朋友提出参加传销的前三点理由所依据的事实显然已不存在,原本就是一种包装的第四点理由所依据的事实这时也毫无意义。凉风吹来,朋友打了个冷战,后怕地说,真像是南柯一梦。

是的,那些被非法传销或尽管得到批准却违规欺诈进行传销活动搞得迷狂了的善良的人们,该猛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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